幫兒子出500萬買房...卻連做客都不被歡迎!專家嘆息:父母出錢不是義務

在網路上看到一篇故事,看到最後有點心酸。大兒子說想在高雄買房,媽媽一聽很高興,問預算、戶型,準備幫忙出錢。
畢竟當初女兒買房,她也出了500萬。兒子問:「那我呢?」媽媽說:「一樣給你500萬」。
但話鋒一轉,兒子說:「房子要登記在我岳父母名下,未來讓他們住一起」,媽媽愣了下,開玩笑地問:「那我去高雄住哪裡?」兒子不耐煩地說:「你就別來了」。這句話,像針一樣,刺進媽媽的心。
幾天後,大兒媳打電話來,「媽媽,如果房子登記我的名字,妳就願意出錢了對嗎?」,媽媽冷冷回一句:「房子你們要登記誰名字,是你們的事。但錢,就請你們自己處理」,說完,她直接掛了電話。
媽媽不是氣,是失望。她不是不能接受兒子照顧岳父母,她也從沒說房子要寫她的名字。
她在意的,是被排除在外,還得被理直氣壯地開口要錢。
她後來想通了,冷冷說:「500萬,我還是會出。但我不會去你們家住,你們有你們的家,我也有我自己的安排」。
這句話,不是灑脫,是被推開後的退讓,是媽媽心裡明白了,「原來我從頭到尾,都沒在你們的規劃裡」。
媽媽願意幫,是情分,不是本分;父母出錢買房,是恩惠,不是義務。被排除在外,還要她出錢,這不是孝順,是自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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